徵選辦法

資格要求

  • 參選人數可採單人報名或團體(以一位自然人為代表人)報名。
  • 惟本校校歌徵選小組成員不得以個人名義參選,亦不得為創作團體之主要設計人或代表人。
  • 每人及每團體投稿件數至多 2 件。

徵詞規格

  • 校歌歌詞徵件作品,請提供電腦打字,unicode 編碼存檔之電子檔。
  • 除國語之外,鼓勵創作能以國家語言發展法所稱之國家語言(臺灣原語、臺灣客語、臺灣台語、馬祖語等),及其他語言,可多元傳頌傳唱之歌詞作品。

重要日程

  • 2023.1.17 開放初選線上收件,至2023.3.20 23:59截止。
  • 2023.3.29 以前,校歌徵選小組將評閱並決定進入複選之初選作品。另,甄選小組得為豐稿源,邀請國內外著名作詞曲人賜稿直接參與複選。
  • 2023.4.7 9:00 為複選作品上網公告期間,並以公開、署名、有按讚功能之留言板徵求公眾修改建議。作者得參閱公眾建議修改,修改稿件上傳截止日為2023.4.23 23:59。
  • 2023.4.24-2023.5.5 為小組複選評閱期間,擬併通過三至六件歌詞作品。

注意事項

  • 通過決選之歌詞作品將作為徵曲使用。
  • 作者理解為譜曲或配詞之需,可能有詞、曲雙方配合討論,做小幅度修改之需要。將提供進入複選作品必要之專業支援,與編修費用3~5萬元。
  • 作者上傳作品時亦需上傳已簽名的切結書始完成報名。下載切結書
Loading...